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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产品和文化使法治社会“蒙羞”?  

2009-01-04 10:07:48|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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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产品和文化使法治社会“蒙羞”?

在“麦当劳”旁边加上一个词“山寨”称之为“山寨麦当劳”。在春晚旁边加上同样的词称之为“山寨春晚”,这不是聪明和智慧,犹如猴子模仿,是浮躁!当越来越多的人为“山寨产品”、“山寨文化”歌唱时,我们正陷入了一个法治文化被不断践踏和破坏的境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全体人民矢志不渝的梦想目标!然而,山寨产品和文化正干扰和影响着司法实践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判断。

山寨产品和文化的最大危害在于它由最初的模仿知名企业、品牌的产品、高科技产品等、向社会低价销售模仿产品、或者挑战行业企业支配地位迎得广大普遍消费者喜爱。原本山寨产品是涉嫌侵犯商标、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一种市场现象,但由于山寨产品受到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的欢迎、凝聚了很多人气,因而人们忽略了山寨产品的社会危害性、侵权性。在狂热的山寨文化背景下,一些企业故意把自己的产品和企业形象贴上了“山寨”标签。山寨产品由最初的“涉嫌侵权”复制品的代名词演变为受中低收入民众欢迎的一个“挑战垄断和霸权”的新词汇。仔细想来,山寨产品和文化让我们哭笑不得!

山寨产品和文化注定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山寨春晚的没落就是最好例证!山寨春晚在舆论炒作中走来,在批评声中败落为什么?很简单,最近几年央视春节晚会一直受到很多民众的质疑,已经成春节文化的“鸡肋”!一个山寨春晚有多大存在意义?山寨春晚充其量和传统意义上的街头耍把式卖艺没有什么区别,它只能吸引少量路边过客!如果少数民众把山寨文化作为中国主流文化去发展,把网络短期文化现象作为民族文化精品去鼓吹,这最终伤害了中华文化的健康发展!挑战垄断和霸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社会期待,但是这种期待不能通过在垄断产品和文化旁边加上一个词“山寨”来实现!

之所以山寨产品能够存在原因在于一些高科技产品、具有垄断和市场控制力的企业销售的商品价格存在垄断暴利,而多数普通消费者没有能力购买这种产品。一些中小企业就把这些知名企业、品牌企业的高端产品进行模仿化生产、然后低价销售赢得普通消费者的喜爱。山寨产品具有知名品牌产品的外观、图样、功能等,满足了一些中低收入者虚荣的消费心理。但山寨产品的售后服务没有保障、对依靠自身科技研发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造成损害。

比如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等知名品牌的高档手机定价在上万元左右,而同样功能款式的山寨产品在千元左右,成本只有500元。虽然说品牌企业高科技产品研发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经费,因而产品价格定得高可以理解,但是与山寨产品相比明显看出存在价格暴利。毫无疑问,知名品牌和具有市场支配力的企业的产品存在价格暴利是导致产品被模仿和山寨化的主要根源!正如走私是因为存在过高的海关关税,盗版是因为正版产品的价格垄断和暴利。虽然价格垄断和暴利不是侵权复制他人知识产权的借口,但是如果不能消除品牌产品、高科技产品存在的价格垄断和暴利,山寨产品和侵权复制品就难以避免!

今天我们的山寨产品到山寨文化基本上可以区分为两类:一是一些企业把自己的产品和形象贴上山寨的标签,但本身不涉及山寨产品的问题;一是一些企业模仿和复制了相关企业的产品和企业形象是名副其实的山寨产品。对山寨产品的判断是:是否会造成多数消费者产生误判。如果说某个企业模仿知名品牌、高科技产品的商标、外观设计、店面设计、宣传标语等,让多数人误认为是被模仿的某个知名品牌企业的产品时,这就是一个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一个社会要想取得领先于世界科技水平的社会发展成果,就必须依靠自己的科技创新,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不管山寨产品和文化多么受一些民众欢迎,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个侵权复制品文化不值得我们骄傲和自豪!依法惩戒那些山寨产品和文化中涉嫌违法的企业经营行为。同时制定《反暴利法》遏制高科技企业、品牌企业和市场支配地位企业滥用知识产权实施价格垄断和暴利,社会才能沿着公平正义、法制和谐的轨道发展进步!www.zhongguolvsh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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